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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犯罪预测
引用本文:刘灿璞.试论犯罪预测[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89(1).
作者姓名:刘灿璞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室
摘    要:预测是对未来作预先推测。犯罪预测就是运用科学方法去推测和测定尚未出现但又可能出现的犯罪情况和趋势。最早提出对犯罪进行预测的是1928年美国的伯吉斯(E、W、Bnngess),当时的预测还仅限于刑满释放或被假释出狱者是否重新犯罪的范围内。直到1950年美国的卢克夫妇(S、E、Cldck)才提出犯罪预测。1960年在联合国召开的犯罪预防会议上正式倡议对犯罪进行预测。目前,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重视和实施对犯罪的预测。有的国家建立了犯罪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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