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调查”遭遇法律黑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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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南华.“婚外情调查”遭遇法律黑洞[J].中国公证,2004(1):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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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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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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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我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咨询电话,称她的丈夫一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现在提出和她离婚的要求.她听说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所以要求她的丈夫给予她一定的经济赔偿.她的丈夫没有同意,因此她想就此事起诉,但是法院要求她证明她丈夫的过错.她询问公证处能不能为其收集证据帮助她举证.我回答说不能,因为公证处没有调查权.她又问我,知不知道现在有一些私家侦探可以帮助收集证据,通过他们取得的证据是否有用.我说私家侦探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所以他们收集的证据法院很可能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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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 公证机构 证据效力 无过错方 证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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