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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渎职侵权犯罪不能“渎职”
引用本文:潘多拉.处理渎职侵权犯罪不能“渎职”[J].法律与生活,2007(12).
作者姓名:潘多拉
摘    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披露,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矿难等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629人,法院已对249人作出刑事判决,其中免予刑事处罚131人,缓刑107人,两项人数在已判决人数中所占比例高达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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