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美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梅宏,高洁璞.美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北京仲裁,2009(2).
作者姓名:梅宏  高洁璞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基金项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二○○九年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研究”的部分成果
摘    要:我国在构建与完善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时,应借鉴美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先进经验,转变诉讼万能的观念,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立法,建立各种专门性纠纷解决机构,加强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监督与支持,注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教育培训。

关 键 词:美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与仲裁  法院附设ADR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