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价值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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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霞.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价值转变[J].法制与经济,2008(2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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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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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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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7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再审制度价值取向的转变,惟有此才能构建科学、合理的民事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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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再审制度 改革 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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