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无罪辩护
引用本文:邱纯杰陈奕笑.论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无罪辩护[J].犯罪研究,2023(2):90-96.
作者姓名:邱纯杰陈奕笑
作者单位: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庭;
摘    要:在被追诉人已经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依然坚持无罪辩护,很有可能达不到期待的辩护效果,反而会使当事人陷入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风险境地。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大力推进,律师的辩护也应发生相应改变,即辩护的重点转为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明智性及合法性,辩护的形态由对抗式转为协商式,辩护的重心前移至审前阶段,辩护的思路转为程序性辩护等。

关 键 词:认罪认罚  无罪辩护  有效辩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