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当回赎时是否应按约定的典价回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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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顺昌县谢蓉问:1975年,甲将其房屋出典于乙,典价60元。至1993年典当期满,甲是否应按60元典价回赎,可否按资币贬值因素而上调回赎典价?本刊法律部答:房屋典当,是房屋所有人在急需情况下,将其所有的房屋以低于房屋当时的实际价格的价格,出典于承典人,房屋所有人收取典价,承典人占有房屋;于典当期满时,房屋所有人依约定的典价向承典人收回出典的房屋,或者依约定到期不赎,出典的房屋作为绝卖归承典人所有;在出典期间,房屋所有人不收取房租,承典人不收取典价利息这样一种法律关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典当是一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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