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益保护内容的新思考——以社会共同情感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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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瑞丽,陈庆安.刑法法益保护内容的新思考——以社会共同情感为视角[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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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瑞丽 陈庆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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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上海201620 [2]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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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犯罪公约与我国反网络犯罪立法的完善”(项目编号:10YJC820036)的阶段性成果;上海市重点学科(第3期)刑法学科资助(学科编号:S30901)成果.厂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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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益具有限制刑罚处罚范围的机能。然而,随着法益内涵不断丰富,法益却有成为政策化工具的倾向,致使其限制刑罚处罚范围的功能日益弱化。将情感作为刑法法益保护内容之一,既不会造成刑法干预的不当扩大,也不会带来刑法价值判断的随意性。相反,情感对刑法法益的适当填充,一方面可以有效补救法益论日渐式微的立法批判机能,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发挥法益实质解释论的"出罪"机能,以最大化地将对人的利益和价值的关注作为法的价值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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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法益 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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