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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监督机制的一个内在缺陷
引用本文:肖晗.我国仲裁监督机制的一个内在缺陷[J].经济与法,2001(8):12-13.
作者姓名:肖晗
摘    要:由于仲裁裁决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解决具有终局性,因而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是正确、合法的。然而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因受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难免会作出错误和违法的终局裁决。对这种生效裁决中的错误如何纠正呢?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对国内仲裁规定了两种重要的司法审查的监督方式:其一是撤销仲裁裁决。

关 键 词:仲裁裁决  仲裁监督机制  仲裁案  仲裁员  仲裁法律制度  司法审查  生效  中国  监督方式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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