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信用证诈骗罪构成特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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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宏杰. 作信用证诈骗罪构成特征研究[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0(2): 5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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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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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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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违反有关规定 ,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利用信用证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单位。境外公司、企业针对我国的银行或者公司所实施的信用证诈骗行为 ,视为自然人犯信用证诈骗罪 ,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信用证诈骗罪定罪处罚。主观方面 ,本罪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 ,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方面表现为刑法第 195条规定的 4种情形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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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证 诈骗 构成特征 |
On the Constitu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rime of Fraud on Letter of Cr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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