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普法的重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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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海逢.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普法的重要形式[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1):1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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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海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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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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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少年普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就学校如何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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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8)01-0121-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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