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为“贵州生态禽”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和产品特定品质监督检测单位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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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21]42号省农业农村厅:你厅《关于确认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为"贵州生态禽"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和特定品质监督检测单位的请示》(黔农呈2021]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为"贵州生态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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