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与反诉之界限从 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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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杰.抗辩与反诉之界限从 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说起[J].中国律师,2014(5):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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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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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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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单位在完成部分桩基工程后,与建设单位协商解除了施工合同,双方对桩基工程尾款的支付时间约定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在全部桩基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即委托桩基检测,发现原施工单位完工的部分桩基存在质量问题,便要求原施工单位前来修复,但遭到原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遂根据设计联系单,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桩基工程经过修复后再次组织检测,检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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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诉讼请求 提出抗辩 桩基工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被告 提起反诉 工程结算 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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