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对广告篡改成语“大动干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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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莉.没必要对广告篡改成语“大动干戈”[J].人大论坛,2010(9):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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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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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31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经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规定,广告用字不得用谐音篡改成语。今年10月1日以后,“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一戴添娇”——某女帽广告;“咳不容缓”——某咳药广告……这些富有创意的广告,在海南将被禁止使用。(8月9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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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 成语 篡改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人日报》 人大常委会 海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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