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志愿服务立法亮点 |
| |
引用本文: | 沈洁.各省市志愿服务立法亮点[J].上海人大月刊,2009(4):36-36. |
| |
作者姓名: | 沈洁 |
| |
摘 要: |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将志愿者的权益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条例》明确列举了志愿者享有知情权、获得必要条件和保障权、获得教育和培训权、请求解决问题权、困难时优先获得帮助权、监督权6项权利。《条例》规定,志愿者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志愿者组织与接收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之间,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签协议,应当签署书面协议。
|
关 键 词: | 志愿服务 志愿者组织 立法 省市 权益保障 《条例》 书面协议 教育和培训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