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治安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
引用本文:杨泽万.论治安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2):70-73.
作者姓名:杨泽万
作者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江西,南昌,330043
摘    要:治安案件查处中的量罚是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公安机关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评判、权衡,视具体情况,在警告、罚款、拘留这三种处罚中作出选择予以决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不产生违法行政行为,只会产生不当行政行为。公安机关应该公正行使治安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量罚时,把行为的情节、裁量因素、惯例、法感四大方面综合起来作通盘考虑,在全面考量的基础上做到量罚适当。

关 键 词:治安处罚  自由裁量权  全面考量
文章编号:1008-8121(2001)02-0070-04
修稿时间:2000年12月26

On Discretion Justice in Public Order Penalty
YANG Ze-wan.On Discretion Justice in Public Order Penalty[J].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2001(2):70-73.
Authors:YANG Ze-wa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