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警察的职务负担日益加重,警察权存在许多亟待改善之处,其中之一就是警察权与公民权存在混淆。这种混淆主要有公民权利公化和警察权力私化两种表现,导致了诸如治安法规空置、警察服务职权过分扩张等危害。警察权与公民权混淆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警察权的配置存在问题,主要由于警察权配置的价值取向偏重社会秩序管理,以及国家配置警察权时过分强调警察的服务职能。为了明确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边界,要以警察权配置的视角从多个渠道解决问题。用法律手段区分,加强立法科学性;从思想观念上区分,明确警察角色定位;通过主体区分,使警察权真正由警察履行,公民权切实为群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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