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益概念是刑法教义学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从其百年的发展史来看,自由主义是法益概念的内核。从前实定法的维度而言,其对刑事立法具有检视和批判的机能,从实定法的法益维度而言,其对犯罪本质和构成要件具有体系内的解释机能。此两种维度上的法益概念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中,特别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产生了冲突和矛盾,使得法益概念本身逐渐丧失了实体化的内涵,出现了抽象化、精神化的趋势。这一背反现象反过来使得法益概念的立法检视机能逐渐失声,法益沦落为刑法目的论解释的工具,而丧失了独立的理论地位,并助长了刑法非理性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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