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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摘    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局长骆琳2012年4月27日

关 键 词:职业病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  项目申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管理部门  管理办法  作业场所  数据申报  职业危害  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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