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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
作者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摘    要:为优化我市能源利用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市民早日用上清洁高效、安全环保的天然气,我市将逐步对现有管道燃气用户实施天然气置换。现就置换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06年9月起,我市将分期、分片进行天然气置换工作。现有管道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器具须经改造或更新后才能使用天然气。二、各燃气企业应提前15天将具体置换时间、注意事项等通知管道燃气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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