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尼泊尔王國大使潘自力給尼泊尔王國外交大臣丘·普·夏尔馬的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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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自力.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尼泊尔王國大使潘自力給尼泊尔王國外交大臣丘·普·夏尔馬的照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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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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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尼泊尔王國政府代表团在商談兩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过程中,双方曾同意若干有关事项可以用换文方式來規定。依照这一諒解,双方政府同意如下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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