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体系下环境资源保护的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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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珂,欧阳杉.部门法体系下环境资源保护的一体化[J].人民论坛,20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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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珂 欧阳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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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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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部门法体系下的环境法被分割成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三部门法,由此导致环境资源问题被分割调整、环境法基本价值迷失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受传统部门法学说的干扰,坚持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并重和一体化调整,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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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资源保护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 经济法 行政法 一体化 自然资源保护 传统部门法 环境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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