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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三乱”问题应该纠正
引用本文:戴怀虎.婚姻登记“三乱”问题应该纠正[J].中国民政,1995(8).
作者姓名:戴怀虎
摘    要:我国当前婚姻登记问题突出,从湖北省通城县看,存在“三乱”现象。一是乱登记。至目前止,通城县21个乡镇有10个乡镇的婚姻登记业务被“雀巢鸠占”。有的是党政办公室强行办,有的是指定部门代理办,有的是抽调人员协助办,唯独不让民政干部办。这些代办员、协办员既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又不懂得登记政策,导致只登记、不把关,只收费、不服务,手续不全,管理脱节。二是乱购证,少数乡镇为图小利,置《条例》统购统销婚姻证件于不顾,擅自跨省从私营企业订购,且证件厚薄不一、大小不一、颜色各异、质量低劣、五花八门,不符合全省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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