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优益权
引用本文:刘宁.论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优益权[J].法制与社会,2007(1).
作者姓名:刘宁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7
摘    要:行政优益权,也称为行政特权,是指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所享有的一系列保障其有效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的特权,这些特权是由行政合同中的权力因素所决定的。我国目前虽然确立了行政合同制度,但不可否认的是,该制度还很不完善。行政优益权作为行政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目前人们对其的认识还很不清楚。因此,深入研究行政优益权理论对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 键 词:行政优益权  行政合同  行政特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