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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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见证下,时任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南贸易区的建设进程全面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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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货物贸易协议》 领导人会议 商务部部长 简介 合作框架协议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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