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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引用本文:傅兵.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J].公安教育,2000(6):25-27.
作者姓名:傅兵
作者单位:海南省人民警察学校
摘    要: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与侵占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相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和犯罪对象上不同。由于这两罪有上述相同之处,加上刑法在未修改之前,凡是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都是以盗窃罪类推处理。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第270条专门规定了侵占罪,所以,凡是侵占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现在,新刑法实施两年多以来,难免有时混淆这两个罪的界限,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司法实践,如何在刑法教…

关 键 词:刑法  盗窃罪  侵占罪  区别  犯罪对象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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