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警务策略与公安社会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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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跃进.“四做”警务策略与公安社会管理创新[J].公安教育,2011(5):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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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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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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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社会管理的主体归根结底是机关、专业队、基层派出所三者的关系。按照“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管理、—体化运作”的思路,“做优机关、做强专业队、做实派出所、做精社区警务”的“四做”警务策略,旨在从全局和战略的层面,系统规划、统筹处理好机关、专业队、派出所等社会管理主体的关系,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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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警务 公安 基层派出所 专业化分工 集约化管理 专业队 系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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