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国有企业新、老三会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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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少雄.公司制国有企业新、老三会的重构[J].政府法制,2008(19):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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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少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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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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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制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现状
公司制国有企业在制度安排上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明确公司的法人性质;二是界定产权关系,明确投资者对公司法人享有的股权性质;三是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在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执行经理之间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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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制国有企业 老三会 企业治理机制 经济发展规律 企业法人制度 公司治理机制 企业内部 法人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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