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起公证赔偿案件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周英娟.对几起公证赔偿案件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6(5):58-59. |
| |
作者姓名: | 周英娟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
| |
摘 要: | 近年来,伴随着公证事业的飞速发展,公证业务量的成倍增长,公证赔偿问题日益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本文试图通过对几个公证赔偿案例的解析,分析公证赔偿的性质及如何避免发生错证,使每一个公证事项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
关 键 词: | 公证赔偿 过错 公证质量 创新服务方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