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退赃模式比较:兼论我国应建立大规模退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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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杰.中外退赃模式比较:兼论我国应建立大规模退赃制度[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3):11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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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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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讲师,复旦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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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6年上海市法学会青年项目“退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大规模退赃为中心”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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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对退赃制度没有设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导致退赃情况比较混乱。我国已经签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我国法律关于犯罪资产追回机制方面的规定,与该公约的规定有很大差距。借鉴外国有关退赃制度的成熟模式,参考该公约的有关具体规定,改革、完善我国现有的退赃制度,对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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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赃模式 退赃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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