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之路就是死亡之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之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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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泉涌.腐败之路就是死亡之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之警示[J].党政干部论坛,2004(6):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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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泉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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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安徽省芜湖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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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于2004年2月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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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徽 王怀忠 受贿案 理想信念 党员干部 中国共产党 党内民主 思想政治素质 民主集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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