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八小时以外工作并不都属于加班
引用本文:陶家平,张丽.八小时以外工作并不都属于加班[J].法庭内外,2011(11):34-35.
作者姓名:陶家平  张丽
摘    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8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下4种情形,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维权意识  认识误区  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  加班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