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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相互割裂的误区——也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
引用本文:杨丽娟,宋吉鑫.走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相互割裂的误区——也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J].知识产权,2011(7).
作者姓名:杨丽娟  宋吉鑫
作者单位:1.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2. 沈阳工程学院
摘    要:在我国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法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很多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专业,并与法学专业并列进行招生。同时,在理论界比较强势的说法是知识产权法比较特殊,归入任何法体系都有不妥之处,应将其作为独立法部门。通过对科技法演化历史的梳理认为,知识产权法是科技法在其演化过程中的一个历史形态,是科技法体系中关注科技主体因技术发明成果而享有排他性财产权的制度安排。尽管知识产权在当代获得了强势发展,但以科技进步法为核心的科技法体系对知识产权的支撑和浸润作用不能割舍,任何主张知识产权独立的理论和做法都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带来危害,应尽快走出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相互割裂的误区。

关 键 词:科技法  知识产权法  相互割裂  科技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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