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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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刁立宏.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研究[J].法制与经济,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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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刁立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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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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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对代位求偿权作了明确的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制度自确立以来对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经济危机以来预防债务危机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系统分析研究了代位权的性质和特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代位权的行使途径,以期能够帮助债权人代位行使好其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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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的保全制度 代位权 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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