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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新闻自由
引用本文:康兴平,曲铭芳.美国的新闻自由[J].党建文汇,2002(4):16-17.
作者姓名:康兴平  曲铭芳
摘    要:多年来,美国一直被捧为世界上最讲“新闻自由”的地方,很多人也认为能够从美国媒体的报道中得到最真实、最全面、最客观的报道。美国奉行新闻和言论自由的原则,长期以来媒体被认为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足鼎立之后行使监督职能的“第四权力”,当然有权批评政府和总统,电视节目主持人和专栏作家平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修理”美国总统、高官和批评政府的各种政策。然而令人十分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远的不说,仅就世人关注的“9·11”事件后一连串有关传媒的事情来看,足以证明美国所谓的“新闻自由”并非如外界所想。

关 键 词:“新闻自由”  第四权力  媒体  电视节目主持人  美国  传媒  证明  行使  司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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