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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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传卿.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J].中国人大,2010(5):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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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传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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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9年9月至11月,由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陈昌智、桑国卫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法律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24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在此,特摘发几位委员的审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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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协调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年 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问题 副委员长 法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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