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医疗观察法》内容与启示——兼谈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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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林涛.日本《医疗观察法》内容与启示——兼谈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完善[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2):11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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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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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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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于2003年公布了《医疗观察法》,针对实施重大他害行为的精神病人设立了独立的司法裁判程序和专门的强制医疗机构,解决了《精神卫生福利法》时代存在的后期治疗缺乏实效、行政裁决模式缺乏救济、轻触法精神病人权益保护重社会防卫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将强制医疗纳入诉讼化轨道,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从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的角度考量,日本《医疗观察法》至少在强制医疗适用对象范围、司法裁判程序、专门医疗体系、经费保障方面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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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触法精神病人 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体系 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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