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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实行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
引用本文:郑秀梅,于日光,史书华.扬州市实行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J].中国民政,2014(6):39-39.
作者姓名:郑秀梅  于日光  史书华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
摘    要:<正>扬州市现有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3.5万多人。自2002年起,扬州市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通过党员干部与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对一联系,春节、"八·一"建军节开展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每年组织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学习、疗养等一系列关爱活动,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在联系走访活动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向民政部门反映优抚标准偏低,生活水平与城镇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优抚标准城乡并轨是当前做好优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扬州市民政局深入到各县

关 键 词:城乡一体化  一对一联系  生活水平差距  走访活动  民政部门  优抚工作  党员干部  乡老  定期抚恤金  三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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