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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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条例》全面、正确实施,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学习贯彻《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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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办公厅 行政机关 机关公务员 处分 学习 公务员制度建设 《条例》 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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