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实施的几道“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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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伟华.新《律师法》实施的几道“坎”[J].民主与法制,2008(11):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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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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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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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施行。这郏被业界评价为“吸收了多年来司法改革的成果,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正面临着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问题上规定不一致的尴尬。而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法律位阶关系更引起了学界的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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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法》 《刑事诉讼法》 法律位阶 司法改革 法制建设 调查取证 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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