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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区域法治论坛办成“品牌”
引用本文:呼满红.把区域法治论坛办成“品牌”[J].民主与法制,2008(16):23-24.
作者姓名:呼满红
作者单位:《民主与法制》记者
摘    要:2008年7月16日至17日,浙江杭州骄阳似火,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在此召开。 举办区域法治论坛是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推出的一个新生事物。依照国务院关于全国六大区域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经中国法学会倡导,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即长三角.泛珠三角、东北、西部、环渤海和中部法治论坛先后举办。

关 键 词:区域法治  论坛  “品牌”  中国法学会  区域发展规划  泛珠三角  座谈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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