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物品转卖,原主是否有权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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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魏某将手表赠送给自己的恋人肖某,肖某在一次去电影院时将该手表放在包内,结果包被朱某所盗,手表也一起被偷了。朱某盗得表后,将此手表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了董某,董某当时认为此表物美价廉,便买下了,并不知是朱某偷来的。后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供认出了上述事实。肖某得知后,认为此表对自己有特殊的意义,要求董某返还。但董某认为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并且事先也不知手表并非朱某所有,因此拒绝返还。肖某为此诉至法院。请问,肖某是否有权要求董某返还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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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卖 物品 被盗 物美价廉 公安机关 手表 电影院 赠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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