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十一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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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雷鸣,邹声文,沈路涛,张旭东.《行政许可法》的十一大亮点[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4(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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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雷鸣 邹声文 沈路涛 张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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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设定行政审批应当听取各方意见 很多行政审批事项都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行政许可法》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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