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关键词疏议(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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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君子刘. 司法行政关键词疏议(之二)[J]. 中国司法, 2004, 0(5): 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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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君子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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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解构和反思“普法”这个关键词,不妨首先对普法工作中频频提及的“依法治国”这个概念作一解析,因为这关涉到“普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依法治国的关键首先就是依法治“吏”而不是依法治“民”,这已是法学界达成的基本共识,中央有关高层领导也有类似讲话。法治的重点对象理应是作为公共权力行使者和公共事务管理者的各级官员。然而,依然有不少领导干部将依法治国误读为“依法治民”,只要自己辖区的老百姓被法令管得老老实实、服服贴贴,不上访、不闹事就可高枕无忧地稳坐官位。这种将法治视为约束和管制老百姓的思维定势其实是带有封建专制色彩的法律工具主义的体现,显然与“遏制公共权力和保障个体权利”的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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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行政 普法工作 司法考试 诊所式法律服务 |
A few points on the key words 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Part Tw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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