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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贪污贿赂犯罪趋势
引用本文:文精毅,王文生.浅析市场经济条件下贪污贿赂犯罪趋势[J].大特区党风,2002(7):26-27.
作者姓名:文精毅  王文生
摘    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贪污贿赂犯罪趋势,从发案的部位来讲,主要是金融、证券等经济管理部门,公用事业管理行业,税务、工商、海关、商检、土地监管等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垄断性、专营性、监督性较强的行业和部门。从作案主体来讲,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的厂长、经理、购销人员、财会人员,公用事业的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基层执法、司法人员较为多见。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仍是党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贪贿犯罪。其犯罪的行为方式及其危害性具有以下趋势:

关 键 词:贪污贿赂犯罪  作案  司法人员  司法机关  党政机关  案件  市场经济条件  行政执法  事业单位  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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