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评介
引用本文:宋华东.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评介[J].湖北社会科学,2004(2):65-66.
作者姓名:宋华东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证据开示是为了避免诉讼突袭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在运作过程中却出现了种种与其初衷相反的结果,为了平衡证据开示制度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各国对该制度都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和完善,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时也应充分吸收律师工作成果豁免原则的合理内核,使得我们的证据开示制度更加的科学和合理。

关 键 词:Tailor案  律师工作成果豁免  证据开示  律师  委托人特权
文章编号:1003-8477(2004)02-0065-02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