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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落实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政策
作者单位:莆田市医保中心;
摘    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等条款的规定,职工必须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莆田市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抓紧落实,近期印发了《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意见》及《关于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做好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

关 键 词:生育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  莆田市  参保政策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法》  民间非营利组织  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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