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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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林.认真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J].上海人大月刊,2001(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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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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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办理代表书面意见,是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金山区亭林镇人大依据地方组织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及《上海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的处理工作,把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人民群众、发挥代表作用、推进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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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面意见 代表法 地方组织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乡镇人大主席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群众 代表作 依据 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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