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正黔府函2016]34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兴义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1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以及《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
|
关 键 词: | 综合行政执法 黔府 体制改革 义市 中央编办 机构编制 行政强制 试点工作方案 原则同意 南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