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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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治中.浅谈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度[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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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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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松桃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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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错案是在侦查活动中,由于公安民警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而办理的依法应予纠正并应追究违法责任的案件。建立错案追究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法的原则;(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三)区别划分,责任自负原则;(四)人人平等原则;(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六)处罚公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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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错案责任追究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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